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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法院:筑牢秦岭生态安全法治防线

  •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6:43:00    

作为秦岭腹地生态保护的司法先锋,今年以来,商洛两级法院始终将守护绿水青山作为使命担当,通过环资审判、司法巡山、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多元举措,创新构建“审判—修复—巡护—宣传”的闭环生态保护机制,为筑牢秦岭生态安全法治防线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环资审判:以案释法护生态

“被告人刘某某未经丹凤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丹宁高速修建过程中产生的渣石运输倾倒在竹林关镇王塬村车渠沟内。”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法庭“搬进”竹林关镇丹水社区,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经现场勘验,倾倒渣石占用土地面积9.64亩,其中占用林地面积8.26亩,森林类别为国家二级公益林,河流面积1.38亩。鉴定表明,该行为已破坏林地原有植被,导致林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短期内难以有效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案发后,刘某某将剩余的渣石清理运出,栽植4000多株柏树进行了林地恢复。

当天上午,该案在丹水社区公开审理,当地百余名群众、村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庭后合议庭前往补种林地现场实地考察,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审理。

巡回审判结束后,丹凤法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代表与干部们聚焦“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基层环保管理机制不全”等问题展开研讨,提出落实意见。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秦岭五乱”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补植复绿:多元共治添绿意

在全国第47个全民义务植树节来临之际,商洛两级法院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号召,纷纷组织开展了植树造林、补植复绿等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3月11日至12日,商南县法院、山阳县法院、柞水县法院及镇安县法院分别组织干警前往指定地点开展植树活动。在商南凤凰山脚下、山阳“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柞水凤凰镇清水村以及镇安月河镇罗家营村小坪坡植树基地,干警们与社区矫正人员、共青团志愿者及社会各界青年代表一道,挥锹铲土、扶苗浇水,分工协作,共同为大地添新绿。同时,商洛法院更是将此次植树活动视为一次生动的生态文明教育课,不仅积极参与植树造林,还向参与活动的青年志愿者和群众普及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呼吁大家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此次植树节活动,商洛两级法院共种植树苗数百株,不仅为春日大地增添了一片片新绿,更在干警们心中种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种子。通过亲身参与植树造林,干警们进一步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展现了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司法担当和良好形象。

司法巡山:织密生态防护网

3月11日,商洛中院组织两级法检干警,共同前往商洛市洛南县洛源镇草链岭开展“法护青绿 司法巡山”活动。

在联合巡山过程中,法检两院干警深入洛源镇及沿途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典型案例以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干部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阐述保护洛河源头的重要意义,宣讲破坏生态、非法穿越的严重后果。在草链岭巡山时,干警们还积极捡拾沿途小路及河道中的垃圾,实地考察草链岭自然资源保护现状,及时发现洛河源头生态保护工作存在的隐患,并与镇政府领导交流保护草链岭生态环境、制止非法穿越等违法行为的措施。

此次活动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添了司法活力,拓展了司法保护的方式,也向全社会传递了司法机关守护秦岭绿水青山,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的坚强决心。下一步,商洛中院将联合相关各方力量,常态化开展好司法巡山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好辖区秦岭、洛河、丹江的良好生态环境,切实筑牢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司法安全屏障。

接下来,商洛法院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让法治春风持续润泽秦岭大地,让司法利剑始终守护秦岭青绿。


通讯员李军宏 查海英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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