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有哪些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4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止执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延期执行,并且正式提出延期请求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法院在审结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法院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裁定中止执行,例如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如果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如果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如果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还可以根据其他法律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综上所述,中止执行的情形多样,涉及申请人、案外人、当事人死亡、法人终止等多种情况,以及法律文书撤销、破产申请受理等多种法律程序。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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