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通常是由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判决,一般应向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申请再审。如果中院认为案件不属于其审查范围或者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申请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高院)申请再审。1. 如果原审法院是县级法院,则再审应由中院审理。2. 如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 三亚市天涯区。具体地址为三亚市天涯区海田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