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人负什么责任
-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38:46
审批人在履行职责时承担以下责任:
直接责任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致使行政执法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的内容实施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发生的,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行政责任
对审批的授信业务客观、公正、独立发表审批意见,不得受有关当事人(包括借款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审查的授信业务及结果不得泄露,非出于正常工作需要,不得与申报授信业务客户经理组和被审查授信业务的客户进行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审批职责的私下接触。
在书面授权范围内按规定审批授信业务,承担审批责任;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审批,不得违反程序、减少程序或逆程序进行审批。
在尽职审查中应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严禁与分支机构或客户串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对特殊情况及可能影响我行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
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我行授信政策制度对申报的授信业务进行审查,审查授信业务的信用、市场和操作等风险及交易的可行性,并提出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
受理客户经理组提交的授信业务申报材料,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的授信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
刑事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部门,既有刑事责任,也有行政责任。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违反规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对不符合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总结:
审批人在履行职责时,需承担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责任取决于其在审批过程中的行为及其严重程度。审批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确保审批行为的客观、公正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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