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的罚金应当在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且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或者在被处罚人居住地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等,人民警